清修纳言

蔺苏再战一百年

一篇文谈尽一场恋爱——真心相待,顺其自然。

小天使我爱你!每天读一遍情书!

榴莲莲:

【蔺苏】《可盼我归来魂兮徘徊共携手》by清修纳言


最初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是拒绝的,没错,因为被这歌虐过,拒绝再看任何人用它来虐我喜欢的cp,甚至光看名字和cp,就已经自觉脑补出了无数个把自己虐得不要不要的配图,然而看了几章后意识到,或许作者只是个标题党也说不定,实际上副标题强迫症也差不多,只能边撕草图边腹诽这个名字取那么长的骗子。


剧情最初就像只不安分的手,他编织他的故事,我只需袖手旁观。直到他一把将蔺晨拉下红尘不能自拔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没办法置身事外。就像某次无意中进了某家陌生的甜品店,慢慢的你发现自己总会不经意绕进去,然后买下某款甜点却不自知,直到你身边的朋友们都知道了,你喜欢那个味道。(除了榴莲)


虽是蔺晨第一次杀人,可被一箭穿心的却是我。


就我个人而言,站什么cp无非就是想看看,如果是这种类型的两个人,该怎么谈恋爱?蔺苏也好别的什么也好,每个人物都有他们自己的人格魅力,我想看的,只是他们的相处方式而已。我捡的孩子,你来养;你若想舞剑,我就替你月下抚琴;你的父亲为我加冠赐名,我就在我父母灵前与你相偎,告知他们你的名字;你在我病榻前为我熬粥煎药,我就在北境生死的战场上为你洗脚;三十而立,你为我鸣钟祝寿,庆我新生,岁末除夕,我为你悄悄塞了个铜钱在饺子里,祝你平安顺遂……


像我这种自己写不来文的人就不班门弄斧点评人家文笔了,反正我也不会点评,世上相貌相同的人不少,都还只有一种气质不成?至少我在画图的时候通篇读了几遍,感觉都是一样的,甜而不腻,入口丝滑什么时候饿了说不定还想吃一口。


正剧不好写,要不枯燥还必须兼顾感情线,可若是一味腻腻歪歪剧情就难免拖沓。 每次剧情都发展的天翻地覆了,他们还是能若无其事地谈恋爱,我想作者也是想说明:不管外面的世界如何,有你我就有足够的信心去面对,所以我不怕,但是我注定会比你先走,明知这份死别要你承担,我还是任性了一把,所以对不起。生死之外无大事,两个连生死都那么坦诚的人,恋爱谈起来也是畅快。


我喜欢文里描述的那两种人,蔺晨本是潇洒不世俗,是梅长苏让他的七情六欲有了根,而梅长苏呢,死里求生,带着仇恨和责任,纵使一朝得救重获肉身,若不是蔺晨,他断不可能还有活成个有哭有笑,有血有肉的人的可能。他们把对方拉下水,又互相是对方的救赎,在这里,他们是平等的。


《魂兮》的文本身,有着和它名字不符的温馨和温情,闷骚得那么一本正经,却又真诚得那么天经地义,作者撩妹的功力可见一斑。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人,心思通透脆弱得像面镜子,容不得自己半点杂质,但只要从合适的角度给他一缕光,他就可以折射出整个太阳。


北境战场上蔺晨替长苏挡刺客的那一剑对我来说是个大圆满,最初可以为了他杀人,最终也可以为了他被杀,他赋予他神魂,“两世为人,林殊神魂已远,梅长苏魂兮归来”,但是到了此时此刻,这缕神魂才真正附着在梅长苏这具躯壳上,从里到外成全了梅长苏这个人。


这两个有关蔺晨的场景对我来说就好像,怦然心动爱上了一个人,到了此时此刻才真实地想嫁给他,想必长苏也是这么个心路历程。所以看在文那么能带动人的情绪,让我能跟着他们经历生死爱恨,最终相知相守的份上,我也就原谅作者是个标题强迫症这件事了,真的,并没有什么曾经被骗我记了你一笔的小心思在里面。


见文如人,作者虽说剧情发展实乃神的旨意,她只是剧情的搬运工,可若不是人本如此细腻,神明怎会眷顾?本人不才,也给文配了两张图,自知能力有限,好歹心意满满,包括正在写的这些字,是我作为一个小读者对笔者的诚意致谢,也是我作为一个陌生人对另一个陌生人无偿的付出所能给予的最温柔的回应。 没有在最初相遇,却在最合适的时候相知相识,何尝不是另一种殊途同归呢?


求仁得仁,有你足矣。


什么?这是一封情书?不,这只是个小读者想看番外的变相催文而已。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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